欧式建筑,它是一个统称。欧式风格强调以华丽的装饰、浓烈的色彩、精美的造型达到雍容华贵的装饰效果。类型有哥特式建筑,巴洛克建筑,法国古典主义建筑,古罗马建筑,古典复兴建筑,罗曼建筑等。
欧式建筑风格,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主要运用现代技术材料制作出古典的形式,借此再现区域的文化和传统。喷泉、罗马柱、雕塑、尖塔、八角房这些都是欧式建筑的典型标志。欧洲风格在建造形态上的特点是:简洁、线条分明、讲究对称、运用色彩的明暗,鲜淡来对视觉进行冲击。在意态上则使人感到壅容华贵、典雅、富有浪漫主义色彩。
类型:
古希腊风格:古希腊建筑风格的特点主要是和谐、完美、崇高。这些风格特点,在古希腊神庙的各个方面都有鲜明的表现。首先是柱式。古希腊的“柱式”,不仅仅是一种建筑部件的形式,更准确地说,它是一种建筑规范的风格,这种规范和风格的特点是,追求建筑的檐部(包括额枋、檐壁、檐口)及柱子(柱础、柱身、柱头)的严格和谐的比例和以人为尺度的造型格式。最典型的柱式主要有三种,即陶立克、爱奥尼克和科林斯柱式。这些柱式,不仅外在形体直观地显示出和谐、完美、崇高的风格,而且其比例规范也无不显出和谐与完美的风格。二是以神庙为主体的建筑群体,也常常以更为宏伟的构图,表现了古希腊建筑和谐、完美而又崇高的风格特点。
代表性建筑群体:雅典卫城
古罗马风格:古罗马的建筑艺术是古希腊建筑艺术的继承和发展。古罗马的建筑不仅借助更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发展了古希腊艺术的辉煌成就,而且也将古希腊建筑艺术风格的和谐、完美、崇高的特点,在新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从“神殿”转入世俗,赋予这种风格以崭新的美学趣味和相应的形式特点。古罗马的建筑理论家维特鲁威,在其《建筑十书》中曾经指出,建筑的基本原则应当是“须讲求规例、配置、匀称、均衡、合宜以及经济”。这可以说是对古罗马建筑特点及其艺术风格的一种理论总结。
代表建筑:潘泰翁神庙
拜占廷:“拜占庭”原是古希腊的一个城堡,公元395年,显赫一时的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2个国家,西罗马的首都仍在当时的罗马,而东罗马则将首都迁至拜占庭,其国家也就顺其迁移被称为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建筑,就是诞生于这一时期的拜占庭帝国的一种建筑文化。拜占庭建筑的特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屋顶造型,普遍使用“穹窿顶”。第二个特征是整体造型中心突出。在一般的拜占庭建筑中,建筑构图的中心,往往十分突出,那体量既高又大的圆穹顶,往往成为整座建筑的构图中心,围绕这一中心部件,周围又常常有序地设置一些与之协调的小部件。第三个特点是它创造了把穹顶支承在独立方柱上的结构方法和与之相应的集中式建筑形制。第四个特点是在色彩的使用上,既注意变化,又注意统一,使建筑内部空间与外部立面显得灿烂夺目。在这一方面,拜占庭建筑极大地丰富了建筑的语言,也极大地提高了建筑表情达意、构造艺术意境的能力。
代表建筑:圣索菲亚大教堂
哥特:哥特式建筑的总体风格特点是:空灵、纤瘦、高耸、尖峭。它们直接反映了中世纪新的结构技术和浓厚的宗教意识。尖峭的形式,是尖券、尖拱技术的结晶;高耸的墙体,则包含着斜撑技术、扶壁技术的功绩。这种风格所表述的这些宗教意识以及所显示的技术成就。哥特式建筑特别是教堂,外观的基本特征是高而直,其典型构图是一对高耸的尖塔,中间夹着中厅的山墙,在山墙檐头的栏杆、大门洞上设置了一列布有雕像的凹龛,把整个立面横联系起来,在中央的栏杆和凹龛之间是象征天堂的圆形玫瑰窗。其次,从内部空间的特点,也可窥见其宗教情怀与技术手段。教堂中,尖券与小拱的大量使用,赋予了空间与结构以极大的灵活性,同时也为教堂的艺术风格带来了新奇的格局。哥特式教堂的平面一般为拉丁十字形,但中厅窄而长,瘦而高,教堂内部导向天堂和祭坛的动势都很强,教堂内部的结构全部裸露,近于框架式,垂直线条统帅着所有部分,使空间显得极为高耸,象征着对天国的憧憬。
代表建筑:歇特勃雷大教堂、科隆大教堂、巴黎圣母院
Baroque:巴洛克,是产生于文艺复兴高潮过后的一种文化艺术风格。原意为畸形的珍珠,其艺术特点就是怪诞、扭曲、不规整。巴洛克建筑风格的基调是富丽堂皇而又新奇欢畅,具有强烈的世俗享乐的味道。它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炫耀财富。它常常大量用贵重的材料、精细的加工、刻意的装饰,以显示其富有与高贵。第二,不拘于结构逻辑,常常采用一些非理性组合手法,从而产生反常与惊奇的特殊效果。第三,充满欢乐的气氛。承续了文艺复兴的传统;第四,标新立异,追求新奇。这是巴洛克建筑风格最显著的特征。它突破了传统建筑的构图法则和一般形式,抛弃了绝对对称与均衡,以及圆形、方形等静态平面形式,采用以椭圆形为基础的S形,波浪形的平面和立面,使建筑形象产生动态感;又或者把建筑和雕刻二者混合,以求新奇感;又或者用高低错落及形式构件之间的某种不协调,引起刺激感。
代表建筑:罗赫尔修道院教堂 、圣卡罗教堂
Rococo: 洛可可即由“岩状工艺”和“贝壳工艺”引伸而来,另一种解释初见《法兰西大学院词典》,指为“路易十四至路易十五早期奇异的装饰、风格和设计”。洛可可风格出现于18世纪法国古典主义后期,流行于法、德、奥地利等国。对于建筑艺术来说,洛可可主要是一种室内装饰风格。它是在反对法国古典主义艺术的逻辑性、易明性、理性的前提下出现的柔媚、细腻和纤巧的建筑风格。它的主要特点是一切围绕柔媚顺和来构图,特别喜爱使用曲线和圆形,尽可能避免方角,常常在各种转角处用装饰线脚软化方角,用多变的并常常被装饰雕刻打断的曲线代替僵硬的水平线。在装饰题材上,常常喜用各种草叶及蚌壳、蔷薇和棕榈。在装饰材料上,常以质感温软的木材取代过去常常使用的大理石,墙面上不再出现古典程式,而代之以线脚繁复的镶板和数量特多的玻璃镜面。在色彩上,为了构成柔媚顺和,洛可可风格的建筑喜用娇嫩的色彩,如白色、金色、粉红色、嫩绿色、淡黄色,尽量避免强烈的对比。此外还喜欢张挂绸缎的幔帐和晶体玻璃吊灯,陈设瓷器古玩,力图从装饰到小品、到室内物件的设置,显出豪华的高雅之趣。由于洛可可风格注重功能,注重人的切身需要的一面,比起古典主义建筑来人性以及人情味更浓,所构成的建筑室内空间气氛更亲切宜人。
代表建筑:林德霍夫宫
法国古典主义:法国在十七世纪到十八世纪初的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专制王权极盛时期,开始竭力崇尚古典主义建筑风格,建造了很多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古典主义建筑造型严谨,普遍应用古典柱式,内部装饰丰富多彩。代表作是规模巨大、造型雄伟的宫廷建筑和纪念性的广场建筑群。这一时期法国王室和权臣建造的离宫别馆和园林,为欧洲其他国家所仿效。
代表建筑:巴黎卢浮宫的东立面、伤兵院新教堂
新古典主义:亦称古典复兴,它是文艺复兴运动在建筑世界的反映和延续。新古典主义提倡建筑要复兴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建筑艺术装饰,在格式上与古典主义风格相仿,但新古典主义要比古典主义的风格简化得多。此类建筑的主要特征是构图规整,下层用重块石或划出仿石砌的线条,显得稳重而雄伟:中段用古希腊、罗马的五种柱式,形式券柱式、迭柱式、柱上券、依柱等,券面与券底均有装饰处理;墙面往往挖壁龛,天花挖藻井,檐口及天花周边用西洋线脚装饰,厅中往往设壁炉,因而,室内外空间丰富而活跃;正面檐口或门柱上往往以三角型山花装饰,与底层重块石取得互相呼应的效果;有的还在屋顶沿街或转角部位加穹窿顶阁楼亭。
浪漫主义:亦称哥特复兴或仿哥特式。要了解浪漫主义或仿哥特式建筑,首先要了解哥特式建筑的历史。浪漫主义建筑产生于18世纪下半叶的英国。当时没落的封建贵族为逃避新制度,怀念封建盛世时的哥特文化,到郊区去建哥特式教堂或城堡式府邸,过浪漫的生活;19世纪后,小资产阶级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不能自主,对城市生活和大工业感到厌烦,向往自然的浪漫的生活。浪漫主义建筑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代表:威斯明斯宫
折衷主义:也称新巴洛克式建筑,是把过去各种知名的建筑风格混用在一座建筑物中。因古典式或哥特式的旧形式较严谨,与新的生活要求之间产生矛盾,只好另找出路,但仍然把建筑艺术看得很高,于是相对自由的,追求曲线和动感的巴洛克出现了。 17世纪的巴洛克式装饰繁琐,19世纪后的新巴洛克式保留拱券的拱顶正中的锁石比较讲究,加以巴洛克装饰,或阳台、窗眉、女墙等处加流畅弯曲的巴洛克线条。
代表:巴黎歌剧院
现代主义:19世纪世界科技突飞猛进,工业化进程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与旧的建筑形式矛盾突出。特别是钢铁、水泥、玻璃等新型建材的出现。结构和施工技术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可以建造出满足人们新的使用要求的建筑空间。为适应这种趋势,在20世纪前后,西方出现了讲求解决功能、技术与艺术统一的“新建筑”运动。一战后,发展为世纪最有影响的现代主义建筑思潮。从建筑形式来看,现代主义主张摆脱历史上建筑式样的束缚,放手创造新建筑,注重功能需要,平面和立面都很自由,形体为简单的集合形体的组合,平屋面,墙面光洁,很少附加装饰。
代表:鲍豪斯校舍
功能主义:认为建筑的形式应该服从它的功能的建筑流派。十九世纪80~90年代,芝加哥学派建筑师沙利文宣扬“形式随从功能”的口号,认为“功能不变,形式就不变”。沙利文根据功能特征把他设计的高层办公楼建筑外形分成三段:底层和二层功能相似为一段,上面各层是办公室为一段,顶部设备层为一段,这成了当时高层办公楼的典型。
此外,还有主张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高科技派(代表:蓬皮杜国家艺术文化中心)、强调历史文化,可标识性,突出个性的后现代主义(美国波特兰市政大楼)、反映西方解构主义哲学的解构主义建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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